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额空余情况有序接纳。
1.转学条件:
(1)拟转学生的监护人(父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户籍并已实际入住的。如拟转学生的监护人(父母)在学区内购买二手房,须在2019年7月1日前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全家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2.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孩子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最近半个月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
(3)拟转学生在原学校具有正常学籍,并提供全国学籍系统中该生的全国转学申请表纸质稿,原学校盖章。(特别提醒: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
(4)提供本学期成绩报告单。
3.登记时间:2020年 7 月27 日 下午1:30——4:30
4.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香槟湖小学(河海东路89号)
常州市新北区香槟湖小学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