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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局组织人事处
 
 
发布部门:组织人事     浏览次数(494)    附件下载次数(0

发布时间:2016-09-0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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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研室: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16]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推荐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重点推荐



(一)市下达给我区重点推荐的名额分别是骨干教师24名、学科带头人10名。因此,各校在重点推荐的过程中,一定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要把本校确实优秀且在全区范围内有较高影响力的教师推荐出来。原则上教师数超过100人的学校可重点推荐3名(骨干教师2名和学科带头人1名),教师数不足50人的推荐1名,其他学校不超过2名。



(二)局将按市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选拔推荐对象参加市级综合评审。凡未通过市综合评审的人员,一并纳入自主报名范围参加常规考评。



(三)重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及要求



1)按附件4“重点推荐对象材料目录清单”要求提供相应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凡复印件均需学校审核盖章,《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10)放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后并编入目录。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由学校组织,《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9,任教四年级及以上班级的教师测评)由单位妥善保存一年。



2)以校为单位同时填报《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5)和《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6),在附件6中重点推荐对象名单列于表内前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3)单位填写《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重点推荐审核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审核表》(附件7,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二、关于自主报名



各校对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附件12)组织教师报名,以校为单位分别填报《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6)。



各校要高度重视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和报名信息,确保候选人符合申报条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所有材料以校为单位于1010日(周一)前报局组织人事处,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稿到邮箱:xbzaj@{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常教人[2016]41号文件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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